2022 年全国少年、儿童击剑锦标赛 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 中国击剑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 另行通知
三、时间地点 待定
四、参赛单位 在中国击剑协会注册的团体及个人会员。
五、竞赛项目
(一)组别设置
U10(8 至 10 岁,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)
2. U12(8 至 12 岁,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)
3. U14(11 至 14 岁,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)
4. U16(11 至 16 岁,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)
(二)剑种设置 女子花剑、重剑、佩剑个人和团体; 男子花剑、重剑、佩剑个人和团体; 男子、女子个人全能赛。
六、参赛资格
(一)运动员或参赛单位须根据《中国击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(请到 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查阅)在中国击剑协会注册方可报名参赛。各单位报 名前,应确保运动员认可并签署《中国击剑协会运动员参赛声明书》(样本见 - 附件),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。
(二)每单位参加个人赛人数不限,团体赛最多可报 2 支队伍。每单位 至少有 1 名运动员参加个人全能赛。
非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最低参赛资格标准: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 U10、 U12 年龄组个人积分排名前 60%(名次计算出现小数,向多一位取整),U14、 U16 年龄组个人积分排名前 80%(名次计算出现小数,向多一位取整)的运动 员;已获得 3 名个人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自动获得团体赛资格。上述积分更 新截至报名开始前两周。参加个人全能赛的非总局注册运动员,仅需满足其 中一个剑种的最低参赛资格。 在 FIE 世界杯(成人和青年)、国际青少年巡回赛、巴黎少年马拉松击剑 赛等同级别赛事中获得前 8 名,或获得美国全国实时积分排名前 8 名的中国 籍适龄运动员,可向中国击剑协会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可参赛。 比赛承办单位可按竞赛规则报运动员补足小组赛人数,这部分运动员不 受上述最低参赛资格标准限制。
(三)运动员可以兼项参加其它剑种或组别的个人赛。
团体赛组成人数 不足的单位可按照以下原则由较低年龄组别补充运动员:
(1)只可从相邻的 较低年龄组别补充运动员,不可跨年龄组补充运动员;
(2)最多从较低年龄 组别补充 2 名运动员。
(四)各省级击剑队可从本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团体会员选拔运动员参 赛,并可通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为这些运动员报名;如被选调运动员为 非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,须满足“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 U10、U12 年龄组个 人积分排名前 60%(名次计算出现小数,向多一位取整),U14、U16 年龄组个 人积分排名前 80%(名次计算出现小数,向多一位取整)”的最低参赛资格标 准(积分更新截至报名开始前两周)。
运动员某场比赛被选中,该场比赛代表 单位即临时变更为省级击剑队,但其注册单位不变。各省级击剑队在本省内 选拔运动员参赛时,应取得运动员原注册单位的同意,如发生争议,以运动 员原注册单位意见为准。
(五)运动员应根据击剑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,确保身体 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。
(六)运动员须持有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发生意 外伤害情况,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理。
(七)报名参赛的教练员须至少具备大众 C 级教练员或竞技二级教练员 技术等级。港澳台地区及外籍教练员可凭对等教练员技术等级报名参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击剑协会翻译审定的最新国际剑联竞赛规则(请到中国 击剑协会官方网站查阅)。并执行或提前执行以下最新竞赛规则(请关注中国 击剑协会官方网站更新以及本站比赛的补充通知): 1. U10、U12 组个人赛直接淘汰赛花剑、重剑采取 2 局 10 剑制;佩剑采 取上下半场 10 剑制,比分到 5 休息 1 分钟。 2. 各参赛单位必须至少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参加赛前技术会。
(二)个人赛 1.采取分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形式。分组循环赛根据中国击剑协会大 众赛事最新积分排名进行初始排位;如出现排名相同,则根据最近一站中国 击剑俱乐部联赛个人最好成绩进行排位;如再相同,则随机排位。无积分排 名的运动员位于其他选手之后随机排位。 2.参加个人全能赛的运动员需同时报项参加 3 个剑种的个人赛。 3.个人全能赛记分方式:以 3 个剑种个人赛的最终名次之和进行排名。 如并列,则依据 3 个剑种个人赛中的最好名次;如仍并列,则依据第二好名 次,以此类推。
(三)团体赛
根据团体赛 3 名运动员的本站比赛个人赛名次之和进行排位,如果出现 并列情况,则以个人赛最好名次决定先后顺序,如仍然并列,则以第二好名 次决定先后顺序;如团体赛成员中获得有效成绩的运动员不足 3 人或团体队 由低年龄段补充运动员组成,则其个人赛名次按照最后一名“加 1”计算。 团体赛采取直接淘汰赛形式,前 8 名均通过比赛决出。
(四)体能测试(待定)
(五)器材装备
1. 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器材装备,所有器材装备均须通过国际剑联或中 国击剑协会认证。所有运动员均须佩戴护胸,暂不强制要求佩戴符合 FIE 标 准的新材质护胸。U10、U12 组运动员必须使用儿童剑(零号剑,长度:从剑 条根部到剑尖,花、重剑不超过 775MM,佩剑不超过 750MM)。禁止使用螺旋 式头线。
2. 根据《中国击剑协会器材认证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,U16 及以上组别使用的比赛器材装备须符合中国剑协高等级保护标 准,U14 及以下组别使用的比赛器材装备须符合中国剑协普通等级保护标准。 自 2021 年起,全面执行上述标准。更多标准信息可查阅如下链接:http://fencing.sport.org.cn/tzgg/2020/0604/331266.html http://fencing.sport.org.cn/syzl/qcrz/2019/0625/331279.html。
3. 运动员须在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,其中代 表单位名称须为根据《中国击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注册的团体会员简称, 该简称可通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查询。文字颜色为深蓝色,字体为黑体, 高 8 至 10 厘米,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。未按照要求印制或缝制中文姓 名和代表单位名称的运动员,每场小组赛、每场直接淘汰赛和团体赛每次上 场比赛给予一次红牌处罚。 代表个人参赛的运动员,可不印制代表单位名称。
4.获奖运动员参加颁奖仪式须着队服或比赛服。
5.中国击剑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器材装备的相关要求做出动态调整, 更多详情可关注中国击剑协会官网或相关赛事补充通知。
(六)抗议与申诉 对于比赛交锋判决、其他运动员行为、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,应按 照《中国击剑协会比赛争议解决与问题反馈机制》(见附件)中说明的程序与 方式提出;提出抗议与申诉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(运动员、领队教练、裁 判员等),非参赛人员(家属、观众等)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。
八、技术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技术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由中国击剑协会选派,负责具体组织指挥裁判员团队,监督 与评价裁判员工作,以及受理参赛人员投诉和意见,协调比赛承办单位全面 落实各项竞赛筹备与组织工作。
(二)临场裁判员 临场裁判员由中国击剑协会选派,辅助裁判员由比赛承办单位选派;所 有裁判员须至少具备竞技一级以上裁判员技术等级。
九、奖励办法
各剑种个人赛、团体赛、个人全能赛前 3 名颁发奖牌,前 8 名颁发证书。
十、报名报到
(一)报名参赛费用:个人赛 200 元/人,团体赛 600 元/队,个人全能 赛免费。
(二)报名截止日期:赛前 7 天。
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;如运动员确因伤病无法参 赛,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,经批准后替换。团体赛须在本剑种个人赛结 束前到技术台签字确认团体参赛人员名单,本剑种个人赛结束半小时后,将不再对团体赛名单进行任何调整。 团体赛调整参赛人员,只能从未报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中替换(即已 经报名的几个团体队之间,不可以相互交换运动员)。
(三)报名方式 所有比赛报名均由团体会员通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进行,具体操作 方法可查阅相关操作手册或咨询系统技术支持人员。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:https://fencing.yy-sport.com.cn/,用户名和密码将发放给各单位 注册的联络人。代表个人参赛的运动员须通过比赛承办单位注册成为中国击 剑协会临时会员,并通过比赛承办单位报名参赛。
(四)教练员、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由所属参赛单位报名。
(五)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(如无照片,须通 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上传照片并打印出会员证),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 格。
(六)具体报名报到安排以及食宿交通等事宜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赛风赛纪
赛风赛纪管理将依据《中国击剑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》(请到中国击剑 协会官方网站查阅)执行。 各团体会员须加强对所属运动员、领队教练、运动员家属等参赛与随队 人员的培训与管理,准确理解击剑竞赛规则规程,规范参赛行为,文明参赛。
十二、其它
(一)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将发布在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上。
(二)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击剑协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