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武汉市青少年健美操/啦啦操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:
承办: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(体育局)、东西湖区教育局
协办:武汉市体操协会 北大附中为明实验学校
二、日期和地点:2020 年 10 月 5-6 日 北大附中为明实验学校
三、组别和项目
1.健美操:国际规则自选成套(男、女单人操、混合双人操、三人操、五人操), 中国中学生体协健美操协会推出的有氧规定套路(有氧舞蹈、有氧踏板),全民健身徒 手和器械。
高中组:竞技健美操自选动作(男、女单人操、混合双人操、三人操、五人操); 规定动作(5—8 人有氧舞蹈、5—8 人有氧踏板)。
初中组:竞技健美操自选动作(混合双人操、三人操);规定动作(5—8 人有氧舞 蹈、5—8 人有氧踏板);全民健身操徒手和器械 4—6 级(不分项目同组评分)。
小学组:自选动作(5—8 人有氧舞蹈);全民健身操徒手和器械 1—3 级(不分项 目同组评分)。
2.啦啦操:规定动作(2016 版全国第二套啦啦操规定动作、学生体协啦啦操规定 动作均可,不分项目同组评分),自选动作。
高中组:自选(花球、街舞);规定(不限项目)。
初中组:自选(花球、街舞);规定(不限项目)。
小学组:自选(花球、街舞、爵士);规定(舞蹈项目)。
四、参加办法
1.各队限报领队 1 名,教练员 4—6 名,运动员各单项限报 2 名(队),随队裁判 健美操、啦啦操各报 1 名(获得新周期二级以上裁判员资格),不能跨组参赛。
2.年龄规定:
高中组: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
初中组:2005 年 9 月 1 日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
小学组:2008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
3.经武汉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注册资格合格,持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,并办理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4.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并最多只能兼报三项比赛,其中竞技健美操 最多兼报二项。
五、竞赛办法
1.健美操比赛执行《2016—2020 竞技健美操国际规则》,《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 年技术规程》,啦啦操比赛执行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《2016 年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竞 赛评分规则》和《2016—2020 啦啦操国际规则》。
2.各单项不足 8 队(含 8 队),采取预决赛一场赛制;单项多于或等于 8 队将进行 预赛和决赛,决赛成绩决定最后名次;不足 3 队(对)不安排比赛。
3.出场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。
4.比赛音乐以 MP3 格式自备,确保音质清晰,报到时提交竞赛组。
六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1.各项目和组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 8 人、对(含 8 人)减一录取,3 人、对(含 3 人)录取一名。
2. 健美操前三名颁发金、银、铜牌,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,啦啦操各项前八名颁 发牌匾和成绩证书。并按 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 计分。其积分、奖牌计入市十一 运会周期总成绩。
七、报名和报到
1.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下发的正式报名表填报各项内容,按男、女分别打印,一式 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 10 天报送至武汉市第十一届运动会(周期)青少年比赛资格审核 组办理报名,并通过 E—mail 将报名单传至 335422315@qq.com (传真电话: 027—85578052),凡逾期报名和不按规定报名将不予受理。
2. 报名后,在未抽签编排前可要求更改(所报项目参赛人数不足 3 队的除外),抽 签编排完成后各参赛队不得进行变更;无故弃权每人将从参赛单位总分中扣除 9 分。
3. 裁判长和编排记录组于赛前 2 天、裁判员于赛前 1 天报到。
4.运动队于比赛当天报到,具体时间以技术会议确定时间为准,报到时须提供参赛 运动员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及意外伤害保险单据。
八、设仲裁委员会,其职责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九、设赛风赛纪督察组,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。
十、裁判长、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武汉体操协会指派,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 选派。 十一、比赛结束后,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确认后承办比赛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送到以下地址:335422315@qq.com,比赛结束一周内将完成《成绩册》 的编印,并发送各参赛单位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